通过参加全国政协青联界别开展的“推动港澳青年更好地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调研”专项调研,王煜宇委员发现现行相关制度不利于香港青年实现国家认同、文化认同以及自身发展,从而阻碍其进一步融入祖国建设:
一、现行“香港居民”的法定概念和“回乡证”制度不利于香港青年实现国家认同,融入国家发展。
《香港基本法》条文规范中的核心概念被设定为居民,而非公民。“居民”作为一个公法概念,在认定标准上与“国民”或“公民”相径庭。香港“居民”进入内地凭借的是与内地身份证所不同的“回乡证”,在内地享受与“外国人”相同的境外权利待遇。
二、现行教育体系隔阂祖国历史现实,难以实现文化认同。
根据《基本法》,回归之后香港的教育体系仍保留原有的运行模式,包括教材的选择、学制的设置、教学方法等。而香港原有的教育体系,则渊源于港英政府在1967年反英暴动后,为了从思想文化上割裂香港和内地关系,所打造的关于“英国人的理想与习俗”的“基本教育”。这一基本教育体系通过70年代推行的《教育条例》,“禁止政治参与”“政治与教育严格分开”,根本阻碍了青年学生对祖国的认识。80年代,为配合英国抵制“还政于中”的所谓“还政于民”,港英政府大力推行香港“本土化”意识与“公民教育”,提高港人民主参政意识,培养“民主力量”,抗拒香港回归。在上述“原有”教育体系的长期浸染下,香港青年的国民身份认同愈发单薄,对祖国内地的感情愈发淡漠。
三、现行社会传播体系不利于香港青年了解祖国真实情况,实现身份认同。
广州话是香港地区主要社会沟通语言之一,繁体汉字及英语是香港地区法定官方文字,中央政府的政策信息进入港澳地区只能依靠当地的媒体解读以及社会团体的传播。在这种信息传播结构下,香港青年既不能在教育渠道上了解内地的发展常态,也无法通过社会传播途径掌握正确的信息,所能接触到的大多是香港不良媒体对内地的不实报道,从而进一步累积了不实偏见和智识障碍。
四、现行经济合作制度阻隔香港青年技术人才和劳动力融入祖国建设,实现自身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制度以合作协议(如CEPA)为基础条件,以香港资本进入内地为主要方式,香港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充分享受到土地、税收等方面的超国民待遇。但是对于技能人才和普通劳动力而言,现行制度则构成了明显的市场壁垒。
王煜宇委员指出推进香港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必须有效运用大湾区平台,进行制度创新,实现“一国两制”下的制度突破:
一、创新大湾区社会管理制度,促进香港青年直接融入湾区经济发展。
在大湾区全面实行港澳居民居住证制度,实现港澳居民国民化管理,在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险等全面与内地居民同等管理,促进香港青年更有效融入大湾区人才市场。通过国家主管部门与港澳主管部门达成协调,实现证书互认,鼓励内地的专业人才向港澳认证证书接轨,借助港澳相关专业证书国际认证的标准,提高内地的专业证书的国际性水平,从而更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化进程。
二、创新大湾区教育机制,促进香港青年共享大湾区教育资源。
创新港澳地区高校进入内地,或与内地联合办学的体制机制,增进教育交流互信,整合内地和港澳高等学校的创业扶持政策,推进高等学校学生创业。鼓励三地普通教育资源的整合,把合作办学从高等教育领域向义务教育领域延伸,除继续支持国际学校这类民办学校为进入内地的港澳子弟提供教育外,鼓励内地优质义务教育资源与港澳地区资源对接,开设面向港澳、衔接港澳和内地教育体系的义务教育机制。
三、创新大湾区社会信息传播机制和青年工作组织架构,促进香港青年文化和国家认同。
湾区应鼓励以普通话作为传播交流的主要语言,在现有的社团管理条例基础上,对开展港澳爱国社团工作成立专项的倾斜政策,发挥社团的政策咨询功能,推动社团积极联系湾区香港青年,配合湾区香港青年创业就业发展,掌握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需求,更好地促进进入内地的香港青年融入当地。